赤峰市科技局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二、各领导、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应在年初向办公室提出计划,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长签批后,由办公室采购。
三、各领导、各科室临时需要办公用品,以及稿纸、信封印刷等,均通知办公室,由公室列出目录,集中报局长审批。
四、对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
(一)设立办公用品出入库台帐,做到收支平衡,大宗办公用品(具)要有清单,使用人、批准人共同签字,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二)对于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记制。
(三)关于打字复印事宜:各科室业务材料要自行打入各自计算机,需打印的传输到打字室输出;一般综合性材料交由打字室打印。一般下发或会议文件材料以及印数较多的材料应进行胶印;一般上报文件材料份数较少(10份以内)可以复印;对于一些项目材料的打印,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己承担,对于复印其他某些文件材料,要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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