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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科学技术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赤峰市科学技术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科技局办公地点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赤峰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本机关具体网址:赤峰市科技信息网;
本机关受理点地址: 赤峰市党政综合楼C5楼;
受理点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476-8334662。
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科技局名义发布及科技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起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C5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00——17:00;
联系电话:0476-8334662;
传真号码:0476-8334662;
邮政编码:024005;
电子邮箱:nm-hgy@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一是现场申请。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二是传真或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邮寄方式提出申请,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是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转入下一步办理程序;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分类答复
一是对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同意后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其中,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但必须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是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能公开的部分内容应作出解释说明。
三是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是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向申请人提供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将依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476-8334662;
电子邮箱:nm-hgy@163.com;
办公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C5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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