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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科技部门的高度重视下,于2002年5月30日被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试点)。为加大园区建设力度,自治区科技厅于2002年12月19日将宁城县畜禽产业化科技园区、赤峰市农牧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元宝山草原兴发绿色产业化科技园区批准为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建设以来,园区所属企业已发挥了科技龙头带动作用,使示范区、辐射区及周边地区的农牧民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赤峰市开始申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是单纯以红武农牧业科技园区上报的,通过评审后,批准的园区名称为:“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根据科技部对园区要在原规划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具体要求。我们认为仅以红武肉羊肉牛产业为主的农牧科技园,由于主导产业单一,不能满足赤峰地区大范围地带动广大农牧民增产、增收、增效的需求。因此,必须对原有的园区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扩大核心园建设规模,增加提升主导产业的数量和科技含量,使园区最大限度地发挥辐射带动功能。
园区规划方案要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了农牧科技强市的特点
赤峰是内蒙古的农牧业大市,在内蒙古农牧业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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